毕业论文
您现在的位置: 腹痛原因 >> 急性腹痛的原因 >> 正文 >> 正文

女子腹痛死在男友家中,父母知道原因后起

来源:腹痛原因 时间:2019-3-3

来源:新闻晨报综合中山日报

编辑:小小蓝
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()

同居女友腹痛

12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

女方父母认为男友延误了抢救时间

男友辩称:

我已经买药煮粥还打了…

日前

广东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了此案

女儿身亡父母诉其男友

索赔近14万元

女子阿花(化名)与阿伟(化名)于年相识,随后建立恋人关系并同居,同住在阿伟所购房产内。

年7月19日晚上12点,阿花在家中开始出现腹痛,第二天早上,阿花还是感觉下腹痛,阿伟到药店买药给其服用。

中午12点阿花病情加重随即拨打急救电话,大约20分钟左右失去知觉,救护人员到场抢救但无效死亡。

经鉴定,阿花因右侧输卵管异位妊娠并破裂出血,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
网络图

阿花父母认为被告阿伟在阿花开始出现腹痛时,医院,延误了抢救时间。

为此,阿花的父母诉至法院,主张被告阿伟应负20%责任,支付阿花的死亡赔偿金元。

此外,原告补充事实理由称,阿伟乱买药给阿花服用是明显的过错,且两人年开始同居,阿花宫外孕是由阿伟导致的。

男友辩称:

我已经买药煮粥还打了

对于此事,阿伟辩称:

1、阿花的死亡原因系因其右侧输卵管异位妊娠并破裂出血,致失血性休克死亡,与自己无关。

2、自己医院治疗,但均被拒绝,自己对阿花未及时治疗没有过错。

3、在收到阿花肚子疼的信息后,自己随即前往陪护,于次日给其买药服用,并煮粥给阿花吃;后发现阿花十分痛苦即拨打。

4、自己是按阿花的要求买药,且阿花的死亡与服药没有关系。

5、阿花本身就有疾病,并隐瞒自己,其未及时治疗致失血休克死亡,与自己无关,且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。

法院查明,年3医院就医并被诊断为不孕症。庭审中,阿伟称阿花曾将这件事告诉了他。

另外,中山市东凤镇某药房负责人老李(化名)在接受派出所讯问时称:年7月20日8时30分许,一名男子到其处讯问肚子疼买什么药好点,于是向其推荐了腹可安片和肠康片,该男子每样买了一盒。

法院判决:

仅照看并未积极履行送医义务

法院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
本案中,死者阿花与被告阿伟存在特定的关系,是恋爱同居关系。当女方生病时,男方负有合理的注意及救助义务。

根据被告阿伟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可知,7月20日00时阿花告知其肚子疼,8时许阿伟出门为其购药随后阿花即服药,12时许阿花说肚子好痛,被告阿伟方拨打求助。

很明显,阿伟在得知阿花肚子疼长达12个小时内,且在吃药后肚子仍然疼痛的四个小时内,阿伟仅是照看却并未积极履行送医的义务,以致阿花丧失治疗良机而身亡,故阿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同时宫外孕系阿花死亡的主要原因,结合阿伟的过错及原告方的损失情况,日前,法院酌定被告向原告赔偿8万元。

网络图

●关于原告称被告阿伟对阿花发生宫外孕存在过错的主张,法院认为死者阿花和被告阿伟均是成年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阿伟与阿花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同居生活,属双方的自愿行为,故被告阿伟对阿花发生宫外孕并无过错。

●关于原告称被告随意购买药物存在过错的主张,法院认为,阿花死亡与服用的药物的性质并无因果关系,原告据此主张被告阿伟存在过错于法无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

审理此案的马孟秋法官表示:婚前同居、未婚怀孕、堕胎现象常见于日常生活中,因此引发众多纠纷。

由于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、法律地位等均大不相同,致使同居关系中一方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财产权等受损时,双方争议较大且较难寻求救济途径。

大家一定重视合法婚姻关系

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

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利

特别是女孩子

一定要懂得爱惜和保护自己啊!

和小小蓝一样感慨的点ZAN!

广告合作

↓近期资讯↓

电视台曝光了!售价,进价80,好多人还疯狂购买!别再被坑了

缙云又一拨拆迁户领到新房!环境好到让人羡慕

缙云这5个学生要出名了!做了一件关乎生命的“大事”

赞赏

长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昆明治疗儿童白癜风
白癜风患者工程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shuboglasses.com/jxftyy/5380.html